国土卫星中心2021年数据及专业设备采购公开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1-07-30
为保障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2021年国土卫星中心数据及专业设备采购竞争性优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采购需求相关领域服务经验。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数据或产品提供方案
申请单位参考专业设备及软件采购评分表(附件1)和数据采购评分表(附件2),按照国土卫星中心数据及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附件4)要求编制数据或产品提供方案。提供方案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公章,一式6份;报价单(附件3)加盖公章装订1份,单独密封。
(二)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1年8月5日17:00前应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纸介质和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恕不接收。
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或邮寄至我中心。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联系人:刘晓;联系电话:010-68412123。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除报价单部分外)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asac_kj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序号+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从单位资质、提供方案、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1个自然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二)经优选确定的单位,后续签订的合同必须同时包含提供方案承诺的所有内容。
(三)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附件4: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数据及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