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卫星中心2023年度追加服务采购竞争性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3-10-30
为保障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一批服务类采购竞争性优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采购需求相关领域服务经验,提交廉洁合作承诺书等。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服务保障方案
申请单位应当按服务保障方案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编制服务保障方案,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报价单(详见附件2)、廉洁合作承诺书(详见附件3)和骑缝处加盖公章,一式6份并密封。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17:00前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纸介质和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恕不接收。京内单位需直接递交至我中心,京外单位可邮寄,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8412123。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在密封外包装注明“服务采购+申请序号+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840708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服务采购+申请序号+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从单位资质、服务保障方案、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选单位,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视为无效。
(二)经优选确定的单位,后续签订的合同必须同时包含服务保障方案承诺的所有内容。
(三)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附件4:2023国土卫星中心2023年度追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