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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陆地卫星产品精化与验证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4-05-15

为保障自然资源陆地卫星产品精化与验证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该项目相关服务竞争性优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采购需求相关领域服务经验,提交廉洁合作承诺书等。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按服务采购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模板编制申报文件,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报价单、廉洁合作承诺书(潜在供应商)和骑缝处加盖公章,一式6份并密封。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452117:00前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纸介质和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恕不接收。京内单位需直接递交至我中心,京外单位可邮寄,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在密封外包装注明“服务采购+申请序号+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840708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服务采购+申请序号+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从单位资质、服务保障方案、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选单位,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视为无效。

(二)经优选确定的单位,后续签订的合同必须同时包含服务保障方案承诺的所有内容。

(三)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六、联系人:侯智文 010-68412232/18515893887

               010-68412123

附件1服务采购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评分表 - 服务采购.docx

附件3 自然资源陆地卫星产品精化与验证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