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卫星中心2021年第二批外协项目公开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1-06-25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资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装备水平、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条件,能够独立完成项目任务,能够接受项目经费拨付。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申请人须是申请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规定处加盖公章,一式6份;报价测算部分单独装订1份并密封。
(二)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1年7月1日17:00前应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材料恕不接收。
申请书纸质版递交或邮寄至我中心。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联系人:刘晓,联系方式:010-68412123。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请书(除报价测算部分外)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asac_kj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申请序号+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从单位资质、任务解决方案、报价测算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见附件2),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1日。
三、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二)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且项目申请人与后续合同签订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四、外协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单位评分标准.doc
附件3: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第二批外协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