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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卫星中心外协项目公开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1-03-17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资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装备水平、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条件,能够独立完成项目任务,能够接受项目经费拨付。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申请人须是申请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申请方式

(一)编制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规定处加盖公章,一式8份;报价测算部分单独装订1份并密封。

(二)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于202132317:00前应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材料恕不接收。

申请书纸质版递交或邮寄至我中心。地址: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邮编:100048,联系人:周峰,联系方式:010-68412637。当面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请书(除报价测算部分外)盖章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asac_kj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序号+申请单位”。邮件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审

我中心组织专家开展择优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从单位资质、任务解决方案、报价测算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见附件2),不安排现场答辩。

(四)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优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1日。

三、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中所有项目已列入我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任务(或经费)调整,该项目任务(或经费)有可能做具体的调整,直至取消;如发生此类情况,我中心将与申请单位进行协商,确定项目任务(或经费),甚至取消该项任务。

(二)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三)经优选确定的单位,与后续合同签订单位和收款单位应当一致,且项目申请人与后续合同签订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四、外协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单位评分标准.doc


附件3: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外协项目竞争性优选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