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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时间:2025-10-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2025年中心根据职称评审权限组织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遥感相关专业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工程技术系列遥感相关专业工程师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的对象

(一)中心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部属事业单位从事遥感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和业绩计算年限截至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申报标准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5年11月7日前)

申报人根据中心副研究员的申报标准条件,在11月7日前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填写有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登录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lasac.cn/),进入“信息公开”栏找到“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载相关附件材料。

(二)单位审核(2025年11月19日前)

1.中心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由所属部门对照《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及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

中心成立由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人事处负责审核学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科技处等部门负责审核科研业绩、成果等评审条件。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中心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材料不可更改。

2.委托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进行核实和认定,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规模、结构、岗位等情况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合理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方可报送。委托单位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和委托评审函(内容包括委托评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情况、专家推荐情况、公示结果等)提交国土卫星中心人事处。

五、评审监督

中心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职称评审期间,由监督委员会设立工作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邮箱:jjjb@lasac.cn;

举报电话:010-68412191。

六、其他要求

(一)委托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只能进行一次委托评审,已委托其他部属事业单位评审的,中心不再接受其委托评审。

(二)请申报人和委托单位按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提交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郭鹏,010-68412179。


附件:1.副研究员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2.助理研究员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3.工程师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4.申报材料清单

    5.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

    6.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8.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

    9.业绩成果材料装订样式

    10.资格证明材料装订样式

    11.档案袋封面



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