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标准意义范围:
激光测高卫星是对地观测卫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先后发射了ICESat/GLAS、ICESat-2/ATLAS以及GEDI,我国在2019年11月3日成功发射的“高分七号”卫星搭载了首台业务化应用的对地观测激光测高仪,“陆地生态系统碳监测卫星”于2022年8月4日成功发射,陆海激光高程测量卫星也正在大力推进规划立项中,卫星激光测高迎来了蓬勃发展期。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在测绘、农业、林业、水利等各个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价值。但目前国内尚无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处理的统一标准,这对卫星激光测高应用与发展形成了制约,因此亟需建立相关产品标准规范,指导和规范化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处理。 本文件规定了对地观测卫星激光测高数据处理的总体要求、处理过程、质量控制、成果整理和资料归档。本文件适用于对地观测卫星线性体制激光测高初级或标准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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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号201933003 | 标准类别激光数据处理 |
下达日期2019-11-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A77 |
项目周期24个月 |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 |
是否超期是 |